孝牛
  清朝时,江西德安县乡人王某和李某一同到南城门外,正好赶上当天有卖牛的集市。
  转了一圈,李某跟王某说:“这里有卖怀孕母牛的,你买回去,就是花了一头牛的价钱买了两头牛!”
  王某觉得这个便宜可以捡,于是就将母牛买了回去,果然不到几个月就生了一头小牛犊。
  又过了有一年的时间,这小牛犊就长出了角。
  李某见到后又跟王某说:“母牛生了小公牛,这母牛的价值已经抵消了。现在这母牛老了,又不能作耕田之用,不如杀了它将牛肉卖了,既能有小公牛这样的壮劳力,有能省下老母牛饲料的花销,不是两全其美?”
  王某觉得对,于是就按照李某说的将老母牛煮了,在街上卖牛肉,后来换的钱也正好是当初买母牛所花银子的数目。
  小牛犊自从没了**之后,就经常流泪不止,每次外出田中耕种,看到李某就怒目而视,咬牙切齿!
  后来有一天,王某在郊外放牛,小牛犊也在其中,李某偶然外出游玩,小牛犊从小溪边忽然就狂奔出来,用牛角顶倒了李某,又用头上的角刺进了李某肚子,李某最终因为肚子溃烂而去世。
  李某的儿子于是就将王某告到了官府,从此王某耕田的产业算是全都荒废了,而这头为母报仇的小牛犊被乡民们称颂为“孝牛”。
  【原文】江西德安县有王甲李乙同至南郭门外,是日牛集,李谓王曰:“集有母牛而孕者,买之,是费一牛价而获二牛也。”王然之,遂买以归,不数月果产一犊。又逾年,而犊且角矣。
  李复谓王曰:“母牛有子,则母之价已偿。今其母老,无能于田事,不如杀而鬻其肉,既增一健牛之用,复省一疲牛之食,不两得乎?”王又然之,烹而置之衢,收其值与初市之价等。犊自失母后,垂泪不止,每出耕,遇李辄怒目视。一日,乡人散牧于野,犊亦在焉,李偶经其地,犊从山蹊间突出触李仰仆,更以角刺其腹,腹溃而死。乙子讼甲于官,王之耕业尽废,而孝牛之名于是乎著。《觚剩续编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