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恶业报女身

  东光的霍从占说:有个有钱人家的女孩,五六岁时,因晚上外出看戏,被人拐卖。
  过了五六年,拐卖她的人被捉住,招供出曾用药麻醉这女孩。
  官府发下布告追查,女孩才得以解救回家。
  归来时只见她遍体鳞伤,鞭痕、杖痕、剪痕、锥痕、烙痕、烫痕、爪痕、齿痕布满全身,就像刻上去的一样。
  她母亲抱着她哭了几天,一提起就泪流满襟。
  女孩说那女主人残酷凶暴,毫无人性,自己年纪小,不知所措,只有胆战心惊地等死。
  年纪渐大以后,实在受不了毒打,就想到自杀。
  一次,她夜里梦见一老人对她说:“你不要自寻短见,再被烙两次,打一百鞭,业报就满了。”
  果然有一天,她被绑在树上鞭打,刚打到一百鞭,县吏就拿着文书到了。
  原来这女孩的母亲对婢女极其残忍,那些战战兢兢侍立身边的丫头,很少有身上不带血痕的;只要她回眸一看,左右的人就吓得面无人色,所以神明就在她女儿身上显示报应。
  但她竞然不思悔改,后来脖子上生毒疮而死。
  她的子孙现在也衰落了。
  从占又说:有一位官太太,遇到婢女有过失,不加鞭打,只是脱去裤子,让她躺在地上,自称这和“蒲鞭示辱”一样。
  后来得了癫痫病,家人如看管不严,她就要L体跳舞。《阅微草堂笔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