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
  三十二:明心(一)
  关于我自身的许多事,有必要说明、阐释一下,并永远的铭记于心。
  首先,我的本心是超凡脱俗的,我有对这个世界的大爱,同时我也讨厌所纯粹表现出于个体身上的俗套与邪恶。
  归于隐逸、超脱红尘是我的常态,也是我的本心在进步状态下的最佳状态。追求真理、唯求真理是我的最佳方法论。
  以上二者都是我的立身之本,缺失前者,会让我迷失本心和初衷,缺少后者,会让我失去进步的方向。两者互为方法与方向。
  对于我的根本追求,我对这个世界的大爱,我自身的大成追求所在,有必要清析的明示出来。
  我的大爱,是对这世间万物的包容与守护,而不是占有和侵略,更不是对某一个物品或人的攻击、强占,奴役或囚禁。
  我的大爱,是出于我本心的正义化所在,是我的生来使命和天命任务,是我天命里的良知所在,超凡之道、近乎于仙的操守、绝对真理的信从都是源于天命的正义所归。
  但是,这些并不代表我不是一个凡人,除却种种的极善意识所在,同样时刻在引诱着我的是红尘。活在凡人的世界里,无论我的心境如何,我也终归是个凡人,世间的万般红尘会不断勾起和牵动我的欲望与念头,想要使我放纵、使我迷失。或许,某种张扬于外的邪恶并不可怕,但是这种时刻潜伏于人的内心,如同心魔一般时刻诱惑着的魔煞尤为厉害。必须彻底的坚定和明确、践行信仰才能摒除之。
  毫不夸张的说,我的信仰与红尘下的堕落恰恰相反。
  信仰之下,是我的自适状态的演进与扬弃,是自我的直接表现,是活成了自己的样子;而红尘下的堕落里的我,只会是迷途中不知方向的“行尸走肉”,麻木不仁。
  此外,还有必要对自我外在形体、肉身的状态评价标准,做出一个明确的限定:自我先天状态下的自适及其演生前进的程度是唯一的标准。外在的形色与诱惑感只是基因上出于延续所做出的无聊的把戏,永远要置之于次要的地位。精力状态、精神面貌、体格机能等才是必不可少的、最为主要的生命要求。况且,我天生的形色本就不差,所以更加没必要把形色放在多么重要的地位了。
  最后,再做一次总结:
  1.超凡脱俗、不近红尘的外在状态是我的天命状态,只有这个状态下我才能充分发挥出自己的力量和势能;绝对信从真理、唯求真理是我的天命方法,只有贯彻并发展了这个方法,我才算是发挥了自己的最佳能力。
  2.我的追求和信仰,是对这世间万物的大爱,这种大爱的本质是守护、是延续、是共存向前、是出于尊严和良知的正义。而绝不是欲求不满下、红尘诱惑下对某些事物、某些人的霸占和褫夺、绝不是屈服于苦难后的自甘堕落、绝不是自甘堕落下的执迷不悟。
  3.评判个人状态时,肉体与灵魂等重。但是,肉体的评判标准以先天自适状态的本在和演伸自在(程度的直接真实可能性范围)为唯一决定性标准,外在形色永远处于次要的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