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自在
  而这样的一幕落在旁人眼中,只当是一对甜蜜的晴人在依依不舍地分别。
  秦昱笙深邃的眼眸里波澜不惊,海风将两人的头发吹乱,她黑色的发丝随风飞舞而起。他伸出手,温柔地替她将散乱的头发理向耳后,仅以两人能辨的声音,低沉说道,“期限还没有满,急什么。”
  简紫铜却有一丝错愕,她万万没有想到,他竟然会这么说。
  这次出海过了五天,今天也不过是第六天,也就是说加上今天在内,还有两天时间。
  简紫铜凝眸,“秦少爷不愧是生意人,这么精打细算。”
  “明天一起吃饭,我会再联系你。”秦昱笙说着,捧住她的小脸,低头凑近她。
  简紫铜以为他是要吻她,可是他却没有。
  “简紫铜,这两天时间里,管好自己,不要让我知道你有不轨行为。”秦昱笙只是低声警告。
  简紫铜看见他露出了一抹笑容,俊脸在阳光的照耀映衬下更显通透。明明那么近,却那么远。
  而她终于明白,什么叫皮笑肉不笑了。
  众人纷纷上了车,车队浩荡地驶离码头。
  简紫铜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阁楼,刚一打开手机就振动不断,未接来电和信息,让她的手一阵发麻。
  她一一瞧过,全都来自林姗姗。
  这几天突然出海,简紫铜就将手机关了,临时也没有来得及告诉林姗姗一声。她心里温暖,急忙回拨过去。
  林姗姗立刻接了电话,似乎还在睡梦中,沙哑着说话,“紫铜,你到哪里去了,都找不到你……”
  “对不起,临时有事,就回了S城一趟,没有来得及通知你。”
  “原来是这样,那你今天来上课吗?”
  “当然来。”
  “那一会儿见吧。”
  “好。”
  两人简短地聊了几句,就挂了线。简紫铜疲惫的倒在床上,一想到秦昱笙就开始烦躁。
  吃饭?吃你个大头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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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隔天是周三,讲堂里坐满了人,教授兴致勃勃地讲课,嘹亮的男低音通过话筒,传遍整个讲堂。
  “紫铜!”耳畔传来林姗姗的呼喊。
  简紫铜正在做笔记,盯着前方回道,“怎么了?”
  “你的手机!”林姗姗指向桌子上闪着灯的手机。
  上课的时候,所有学生要求手机要静音,所以简紫铜就设置了无声。
  简紫铜扭头望去,显示有来电,而且是一串陌生号码。顿时狐疑万分,但是仔细一想,心中却是奏响警鸣。
  这是秦昱笙的号码!
  简紫铜并不想接他的电话,可是又无可奈何,她只好弯腰去接。
  秦昱笙霸道到令人发指,“我已经在学校门口,你现在出来。”
  他不是副总吗?应该很忙有很多事情的啊!刚刚过午餐时间,他居然要吃饭?
  “可是我在上课……”简紫铜拧起两条眉毛,放轻了声音。
  却不等她把话说完,他再一次将电话挂断了。
  简紫铜只好急急地收拾了东西,对着林姗姗说道,“你掩护我,我从后门溜。”
  “你去哪里?”
  “临时有点事。”
  “那还溜回来吗?”
  “暂时不知道。”
  这时正在上课,这门课的教授比较严厉,不准学生中途离场。简紫铜悄悄的,不着痕迹的从后门溜了出去。
  一路小跑至校门,视线穿跃过那一条马路,只见对面的路边,停靠了一辆黑色兰博基尼。
  由于贴了车膜,所以瞧不见里面坐着的人。
  而后,车窗降下了几分。
  车子里的男人,正是秦昱笙。
  秦昱笙坐在驾驶座上,黑眸凝望着她。
  硬着头皮,被迫无奈下,简紫铜还是上了车。
  她刚刚坐稳,秦昱笙就道,“安全带。”
  “什么?”
  他却不再多说,侧过身去显然要亲力亲为,吓得简紫铜朝后躲,“我自己来!”
  她对他,简直就像是遇见瘟神一样……
  简紫铜系好了安全带,车子随即发动引擎驶离续。
  “想吃什么。”秦昱笙漠漠问道。
  “秦少爷决定就好。”
  于是,无人再说话了。
  简紫铜得了空,这才观察起他的驾座来。
  车子很豪华,却不会显眼。内部空间很大很舒适,却有些生冷感。
  人如其车,有时候真得是一致的。
  秦昱笙带她所去的餐厅,是一家高级的餐馆。而且还是包间,随身都有侍应生服务。那种中式方桌,餐具闪烁着光泽,耳畔有古筝声叮咚,还有吊兰应景,一切都奢华古典到无法想象。
  前来招呼他们的是经理,微笑推荐着今日的美食餐点,“秦少爷,今天招牌菜是……”
  一看就知道他是这里的常客,简紫铜却只觉得岁月荏苒时光变迁。
  他们的身份,竟有一天会粉末倒置!
  秦昱笙听过后,却是扭头询问她的意见。
  简紫铜看也不看菜单,开口说道,“我只要一份蛋炒饭。”
  经理一愣,秦昱笙也是一怔。
  “恩?这里没有吗?”简紫铜又是问道。
  “有是有……”经理一滴汗也下来了,他的目光扫向了另一位。
  秦昱笙幽幽道,“给她一份。”
  “那么秦少爷呢?”
  “一样。”
  谁能想到来这里的顾客,竟然只点蛋炒饭,这还真是从未有过的。
  但是餐桌上,就端了两盘上来。
  金黄的米饭,细末的葱花,粉嫩的火腿肉,撒了肉松,飘着诱人的香气、在小碗里,那种蓝白青花瓷的小碗,十分精致漂亮,好似这再普通不过的食物,也成了极为珍贵的料理。
  简紫铜端着小碗,看了一会儿,这才开始动筷。
  味道确实是还不错,至少比她做的,要好上百倍。
  她不经意间瞧向他,他也正慢条斯理地吃着。
  筷子握得很高,仿佛如此便能运筹帷幄。他用餐的时候很安静,极好的修养,不会发出一点声音,就连筷子都不会和碗壁碰在一起,这是上流社会的人才会有的习惯。
  可是从前,似乎他就已经这样了。
  总是那么安静优雅。
  再反观自己,和他一比,就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  好似自己根本就不是一个女的,突显出她的粗鲁。
  这样的一个人,还当真会让别人感到自惭形秽。
  简紫铜豁出去了,什么淑女不淑女,和她都无关,她只管自己自在。